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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06 09:52:03 打印 字号: | |

大英县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英县人民法院职能简介

1.依法向大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检察 工作范围的议案。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人民法院及遂宁市人民法院确 定的工作方针部署工作。

3.对社会上的民事、刑事、婚姻案件进行审判

4.负责全县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具有法律应用问题的调查研究, 提出建议, 动法院改革。

5.负责全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法管理 法官及其它法官、的工作。协同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 , 定相关人员的管理办法。

 6.报经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任免本院院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本院副院长、委 员会委员、法官。

 7.组织法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对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考核及警衔评定等工作。

9.规划法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0.负责其它应由县人民法院承办的事项。

(二)大英县人民法院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学习氛围,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法院落地生根。

二是服务保障大局。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来谋划推进,做到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在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利用好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处理好影响全县稳定和发展的重大敏感案件。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与有关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同和执法司法标准统一,推动精准服务重点企业、文旅和能源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各镇街道、矛盾调解中心和综治中心的衔接协同,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调处、源头化解,增强基层多元解纷合力。

三是守好安全底线。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打伞破网”“综合治理”,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严厉打击涉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坚决捍卫人民群众安全。重点惩治毒品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网络犯罪多发高发势头。保持严惩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依法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

四是强化民生保障。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依法审理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社会保障等民事领域案件,加大对农民工权益力度保护,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正确贯彻民法典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加强财产权、人格权保护等涉民生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靶向纠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五是锻造过硬队伍。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贯通,严格落实审判管理、审务督察等动态监督与过程管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用好“青蓝工程”等平台,把敢扛事、办实事、能成事作为选人用人的核心标准,健全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升干警素能素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英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英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英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409.77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预算140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9.7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140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9.66万元,占96.45%;项目支出50.11万元,占3.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409.77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9.7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89.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409.77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7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189.77万元,占84.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9万元,占6.02%;卫生健康支出53.62万元,占3.80%;住房保障支出81.64万元,占5.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22.27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行政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47.50万元,主要用于:辅助审判人员经费。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费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5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7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3.6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行政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1.4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各单位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9.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270.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法院办案人员来我院办案开庭、其他法院人员来我院交流学习及上级法院来我院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8辆、小型客汽车2辆,特种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过路(桥)、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8.20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上年预算下降59.61%。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大英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0.53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48万元,下降0.55%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英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大英县人民法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1409.7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089.13万元;运转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270.5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50.11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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